中国名师辅导网 (辅导班网站) MBA 登陆注册设置退出
辅导班网站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司法考试
首 页司法考试法律硕士MBA联考工程硕士精品图书联系方式
司法考试首页司考培训计划司考学员社区司考备考资料司考考试信息司考相关资讯司法考试用书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 国家司法考试 - 中国名师辅导网
>> 中国名师辅导网 > 国家司法考试 > 2008年司法考试 每日一题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本类文章总数: 387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中国名师辅导网 2008-05-14 12:05 http:// www.fudaoban.com.cn 大字体 小字体

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流入秦某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该厂承认其侵权,但对秦某提出的赔偿数额不接受。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秦某可以请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B.秦某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C.秦某可以不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秦某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答案]ABC
  [考点]环境侵权纠纷的处理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2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知,ABC选项均正确。
  《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由此可知,D选项不正确。
  本题ABC选项主要考察环境侵权纠纷中,环境行政调解处理的性质。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对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纠纷进行调解的程序。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既不是必经程序,也不是最终程序,环境民事纠纷当事人对行政调解处理觉得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考生如果误认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是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会误认为C选项不正确。D选项主要考察环境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但是环境民事诉讼适用3年的特殊时效制度。
 


    原 作 者:
    文章来源:


Page: 1 of 1

打印文章 查看/参与评论( 0 )  推荐给朋友
相关文章:

08年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8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08年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8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08年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08年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管理员可能设置了一定权限的用户才能发表评论, 如您还未登录, 请先登录.
  优惠措施:期间报名2008年司法考试远程全程VIP班的学员将免费获得以下服务:
1.学费直接优惠1000元;
2.免费获赠2008年司法考试名师辅导全程MP3课件光盘;
3.免费获赠考前押题资料;
4.考前点题等重要信息第一时间通知。
详细介绍点击进入>>


『用户登陆』  
用户名:
密码:
中国名师辅导网
国家司法考试在线
中国法律硕士在线
中国工程硕士在线
MBA OnLine MBA
成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网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
2008年司法考试

2008司法考试资料
司法考试培训 08司法考试
2008司法考试时间
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
08年司法考试真题
司法考试试题 司法考试教材
司法考试报名
司法考试网 全国司法考试

< 中国名师辅导网 | 辅导班网站 >

E-Mail:info@fudaoban.com.cn
电话:010-62123123 51669600 51669500
通信地址:北京大学871-093信箱 邮编:100871
Copyright © 1999-2007 FuDaoB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