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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 国家司法考试 - 中国名师辅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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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中国名师辅导网 2004-06-02 16:55 http:// www.fudaoban.com.cn 大字体 小字体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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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基本要求

  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明确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了解和掌握我国的基本制度,明确和把握国家在管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过程中的基本国策;了解和掌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特点,以及国家机构的有关问题,明确和把握公民的法律地位和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了解和掌握宪法实施、解释、修改、实施保障等问题,明确和把握宪法在从字面宪法到现实宪法转化过程中的相关环节,从而理解并在实践中切实推进依法治国。

 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 宪法的含义(古代意义宪法的含义 古代意义宪法、近代意义宪法的区别) 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的本质(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宪法的分类(资产阶级法学的宪法分类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宪法分类)

 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及其分类

 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英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 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 法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 我国现行宪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现行宪法的修正)

 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 人民主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 法治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

  第四节 宪法的作用

  确认和巩固作用 限制和规范作用 指引和协调作用 评价和宣传作用

  第五节 宪法的渊源与宪法的结构

 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 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宪法的结构(序言 正文 附则)

  第六节 宪法规范

  宪法规范的概念 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 最高权威性 原则性 纲领性 相对稳定性)

  第七节 宪法关系

  宪法关系的概念 宪法关系的主体(公民 国家 其他主体) 宪法关系的内容(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关系的客体

  第八节 宪法与宪政

  宪政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 第二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 第一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 国体概述 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 爱国统一战线)

 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 经济制度的概念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全民所有制经济 集体所有制经济)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 “三资”企业) 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第三节 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 文化制度的概念文化制度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

  第三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政体概述(政体的概念和种类 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 第二节 选举制度

 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秘密投票原则)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选举的组织 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投票选举 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 第三节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

  国家结构形式概述(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 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点)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 第五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 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 “一国两制”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指导方针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特别行政区政府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

 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 公民和国籍 公民与人民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公民权与人权 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新发展

 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财产权 劳动权 劳动者的休息权 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文化权利和自由) 特定主体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及合法权益)

 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 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 其他基本义务)

  第四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 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致性

  第五章 国家机构

 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 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责任制原则 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精简和效率原则)

 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大的职权 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 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 临时性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

 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产生 国家主席的任期) 国家主席的职权 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

  第四节 国务院

 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的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 会议制度) 国务院的职权 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各部、各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各部、各委员会的职权) 审计署

 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责任

  第六节 地方国家机构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大的组成和任期 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 第七节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 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人民法院的职权) 法官(法官的职责 法官的义务和权利 法官的条件和任免 法官的任职回避 法官的等级法官的奖惩)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检察官(检察官的职责 检察官的义务和权利 检察官的条件和任免 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的等级 检察官的奖惩)

  第六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 第一节 宪法实施概述

  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的含义 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遵守) 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宪法实施的广泛性和综合性 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 宪法实施的直接性和间接性) 宪法实施的主要原则(最高权威性原则 民主原则 合法性原则 稳定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 宪法实施的条件(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 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

  第二节 宪法的解释

  宪法解释的机关 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

  第三节 宪法的修改

  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 部分修改 无形修改) 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 审定 起草 议决 公布)

  第四节 宪法的实施保障

  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 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 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政治保障法律保障 组织保障 依靠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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